主题: | 发展商未提供购房合同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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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时间: | 2025-04-09 |
内容: | 本人于2021年6月1日与东莞市匡德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合同编号:2021060100F4E6365049,房屋位于东莞市沙田镇临港路108号海裕花园12栋2单元1301号,该合同签订后销售人员曾两次微信联系说刚好在附近欲上门送合同,但刚好都没有在家而没有接收到合同,后又改为由律师寄过来,但一直没有收到催促发件后,因有其他事处理而耽搁了跟进进度,导致时至如今合同原件也没有交到本人手上。 该房屋正在办理不动房权证,在交契税时需要拍照上传合同原件,在查找的过程多次与开发商销售人员、律师及物业公司沟通索取无果,恳请贵局协助取得合同原件,万分感谢! |
回复时间: | 2025-04-16 |
回复内容: | 钟女士: 关于您反映如何查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下载打印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我局工作人员于2025年4月16日电话联系您,向您了解相关情况,并对您的疑问作出解答,您表示理解。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专此回复。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