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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00733218X/2019-21652 分 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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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长安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2019-07-08 16:10 - 名称:
关于《长安镇新时代创新人才引进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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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镇人民政府于2019年6月19日印发了《长安镇新时代创新人才引进实施方案》,现就有关制定问题作以下说明。
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实施人才强镇战略,集聚一大批新时代创新人才,为我镇打造“湾区智造之都、魅力品质长安”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根据《关于我省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发〔2017〕1号)和《东莞市人民政府办
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新时代创新人才引进培养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府办〔2018〕106号)文件精神,镇人社分局草拟了《长安镇新时代创新人才引进实施方案》。
二、形成过程
镇人社分局负责《长安镇新时代创新人才引进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起草工作。经综合研究并征求镇组织办、倍增办、财政分局、工信局、司法分局、创新办、税务分局及市人才办、市人社局意见,5月下旬形成征求意见稿。5月28日至6月11日,《长安镇新时代创新人才引进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在镇门户网站公开征集意见,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并已对征集结果进行公示。镇法制办对该征求意见稿进行合法性审查后提交镇政府审定,经2019年6月17日召开的长安镇党政人大班子会议审议通过后,6月19日经镇人民政府同意印发该《通知》。
三、基本内容
《方案》由总体目标、主要内容、组织保障、申报和审核、监督管理以及其他事项共六部分组成,主要对符合补贴项目的条件以及补贴标准进行说明。《方案》的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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