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733170X/2019-15121 分 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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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凤岗镇 发文日期:2019-09-30 16:19 - 名称:
凤岗镇民办教育扶持及奖励实施方案 - 文号:凤府〔2019〕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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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和引导民办中小学和幼儿园(以下简称“民办学校”)依法办学,建设优秀教师队伍,提高民办学校办学水平,扩大民办教育优质资源,促进全镇教育事业优质、均衡发展,根据《广东省教师队伍建设“十三五”规划》、《东莞市民办教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东教〔2016〕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 资金来源
扶持及奖励资金由镇财政每年安排拨付650万元设立民办教育专项资金列支。[u1]
二、基金的管理和使用
成立凤岗镇民办教育扶持奖励专项资金管理领导小组,负责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刘 哲(镇委委员)
副组长:梁少华(宣传教育文体局负责人)
成 员:赖坤添(财政分局)
房仲斌(审计办)
彭仿兰(宣传教育文体局)
张小兵(宣传教育文体局)
赖则昭(宣传教育文体局)
王 裕(宣传教育文体局)
领导小组要严格按照扶持、奖励情况对专项资金的使用进行审核,确定相关项目的标准、金额、发放方式等。
三、扶持奖励范围
专项资金用于发展民办教育,用作打造“三名工程”、教育信息化推进、设施设备建设、科研课题、教学论文、师资培训、学历提升、国家、省、市级奖、先进民办学校、安全先进单位、先进科组、教育教学质量、优秀教师等。
四、扶持奖励项目及实施办法
(一)扶持项目
1、师资培训。每年投入50万元,由镇宣传教育文体局统筹组织培训,打造优质民办学校管理、师资队伍,提升队伍整体素质。
(1)开展民办学校举办者、校长、教导主任、安全管理培训,邀请专家讲座、开展校长论坛等,提升素质。
(2)开展科组长、骨干教师、明星教师专题培训,开展“联动教研”等,提高他们的业务能力和教育教学水平。
(3)学历提升奖
①按照《东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学历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18-2020年)》要求,积极推进教师学历提升工程,达到教育局每年发布的《教师培训计划》所设定年度指标,可获得学历提升达标奖。具体奖励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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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提升达标奖 |
小学 |
本科率达70% |
初中 |
本科率达95% |
奖励金额 |
3万 |
备注 |
以上学历达标率要求为教育局2018年最新发布的指标,后续年份学历提升达标奖指标按照教育局发布更新的《教师培训计划》为准。 |
②对于自2015年《东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学历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15-2017年)》颁布实施以来,积极参与学历提升的教师,按照文件要求报送至市教育局申请补助。对于已符合申请补助条件,但已超教育局补助名额的部分,按照市教育局申请补助标准予以补助,执行标准:幼儿园教师参加大专学历提升每人补助 3750 元,小学和初中教师参加本科学历提升每人补助 4200 元。
2、打造“三名工程”
(1)根据国家、省中长期教育发展规划纲要和东莞市教育发展规划中关于全面实施“名校、名校长、名教师”,以及东莞市教育“十项”工程的人才培养机制的要求,专门设立 “三名工程”补助资金,旨在打造我镇国家、省、市级“名校(园)”、“名校长(园)工作室”和“名教师工作室”,进一步推动人才培养计划,提升教师队伍整体水平。补助办法:对获得称号的学校(园)按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并要求专款专用,不能用于发放个人奖励或补贴,当年累计发放最高金额不能超过50万元。补助标准如下:
类 别 |
补助金额(万元) |
||||
国家级 |
省级 |
市级 |
|||
名校(园) |
30 |
15 |
10 |
||
名校(园)长工作室 |
15 |
10 |
5 |
||
名教师工作室 |
10 |
5 |
3 |
||
(2)培养一批“名教师”补助标准如下:
类 别 |
补助金额(元) |
备 注 |
明星教师 |
200元/月一人 |
除特别注明,其余项目一般为期3年,每年发一次补助
|
镇骨干教师 |
300元/月一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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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学科带头人 |
500元/月一人 |
|
镇名师工作室主持人 |
800元/月一人 |
|
市教学能手 |
2000元/年一人 |
一次性发放 |
市学科带头人 |
600元/月一人 |
|
市名师工作室主持人 |
1000元/月一人 |
|
省名师工作室主持人 |
2000元/月一人 |
(二)奖励项目
名称 |
国家级 |
省级 |
市级 |
金额(万元) |
20 |
15 |
10 |
1、国家、省、市级奖。凡已开办民办学校经教育主管部门组织评估认定的荣誉,均可获得此项奖项,用于添置设施设备。该奖励一次性执行。
2、先进民办学校奖。凡在当年经镇教育部门评定的先进民办学校,可获得此项奖励,该奖项用于学校师资培训、添置设施设备等,获奖名额按民办学校总数的20%计算。具体考核办法由镇宣传教育文体局制定执行。
名称 |
先进民办学校 |
先进民办幼儿园 |
金额(万元) |
5 |
3 |
3、安全奖。凡在当年经镇教育部门评定的安全单位,可获得此项奖励,奖励金额分别为:学校3万元、幼儿园2万元。该奖项用于添置或维护更新安全设施设备等,获奖名额按民办学校、幼儿园总数的30%计算,具体考核办法由镇宣传教育文体局制定执行。
名称 |
安全先进学校 |
安全先进幼儿园 |
金额(万元) |
3 |
2 |
4、先进科组奖。设立先进科组奖旨在配合市教育局关于先进科组评选的文件精神,调动教师参与学科教研、科组文化建设的积极性。先进科组奖是奖励在市、镇组织的中小学科组评比中获奖的先进科组。镇先进科组根据学科组数,每年设定评15个镇先进科组。此项奖金仅限用于学科教研、科组文化建设,以确保科组文化建设得到有效推动。
获奖类别 |
奖金金额(万元) |
市级先进科组 |
2 |
镇级先进科组 |
1 |
5、教育教学质量奖
(1)民办学校中考奖(该奖用于奖励学校)
①达标奖
计算方法:当年学校中考总平均分达到当年市中考总平均分及以上,一次性奖励3万元。
②进步奖
当年学校中考总平均分达到当年全市中考总平均分及以上、当年中考报考率达85%(含)以上且进步分分值大于3分(含)。进步分分值计算方法:进步分=(当年学校中考总平均分—当年全市中考总平均分)—(去年学校中考总平均分—去年全市中考总平均分),按以下标准奖励(3万)。
进步分分值 |
奖金金额(万元) |
3-5 |
5 |
6-9 |
8 |
10分及以上 |
10 |
6、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奖励
参照《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财政奖励计划》,对我镇积极投入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的非高收费民办学校,给予奖励。已获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财政奖励的项目不再奖励。
本奖励项目包括:(1)校园网络、多媒体教学平台以及教师计算机;(2)智慧教室以及录播室等微课、优课制作与应用设施设备。
基础设施建设奖励以建设项目为单位进行申请,同一学校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的不同项目可以合并申请。宣教文体局组织对申请奖励的项目方案进行评审打分。在奖励总额不超过200万元的前提下,按评审结果顺序批准立项。
奖励资金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即由民办学校先行投入资金开展建设,项目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经验收合格后给予资金奖励支持。该项目奖励标准为:申请的项目投入金额不低于60万元,奖励金额为项目实际投入金额的50%,奖励金额上限50万元。所有项目的奖励总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7、民办学校推进体艺卫、科技教育项目补助
对积极开展音乐、体育、美术、创客等教育的民办中小学给予补助。项目包括:美术室、音乐室、体育设施设备、创客室等,每所学校单项投入金额不低于10万元,项目建设完成后,可申请项目金额总数50%的财政补助(项目金额以发票为准,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五、评奖程序
本方案扶持奖励项目于每年6月30日前由学校提出申请,经镇宣传教育文体局审核无误后,由宣传教育文体局在每年7月31日前统一汇总,提交镇财政分局审批通过后发放。
六、奖励办法
凡获得以上奖励的学校(含幼儿园)及优秀教师等,由镇宣传教育文体局通报表彰。
本方案自2019年1月1日开始实施,至2022年12月31日止。涉及教学年度的奖励项目自2018-2019学年开始实施,至2021-2022学年止。同时《凤岗镇民办教育扶持及奖励实施方案(2015年修订)》(凤府办〔2015〕22号)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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