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常平镇城市更新单元单一主体挂牌招商招引前期服务商工作指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调查时间:2018-09-27 至 2018-10-15

为规范和指导我镇城市更新单元实施单一主体挂牌招商工作,理顺城市更新单元前期单元划定、土地整备及招标的相关工作流程;同时切实在城市更新过程中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保障我镇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促使农村(社区)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深化改革全力推进城市更新提升城市品质的意见>的通知》(东府[2018]102号)、《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东府[2018]40号)及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常平镇“三旧”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草拟了《常平镇城市更新单元单一主体挂牌招商招引前期服务商工作指引》。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公示期间,如有相关意见或建议,请将其发送至镇“三旧办”邮箱:dgcpsjb@163.com反映情况。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反映的具体事项及相关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相关的证明材料。

公示期:2018927---20181015


 附件:《常平镇城市更新单元单一主体挂牌招商招引前期服务商工作指引》(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