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常平镇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二)》意见的公告

调查时间:2018-03-27 至 2018-04-11

为贯彻落实发展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战略,打造文旅小镇目标,结合我镇实际,我局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东府办〔2015〕20号)、《关于印发<东莞市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东府办[2015]11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研究起草了《常平镇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二)》。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征求意见时间:2018年3月27日至2018年4月11日;

二、意见反馈形式:意见以书面形式,邮寄或递交至常平镇宣传文体旅游局。所提意见请说明理由,并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

三、信函邮寄地址:常平镇站前南路常平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邮政编码:523560)。

 

特此公告。


附件:常平镇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征求意见稿).docx


常平镇宣传文体旅游局

2018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