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关于完善东莞市产业投资基金业发展的实施方案》(东财〔2016〕57号)、《东莞建设金融强市总体规划(2016-2025)》(东府办〔2017〕8号)、《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培育发展新兴金融业态推动实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东府〔2017〕48号) 、《东莞市促进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实施暂行办法》(东府办〔2018〕9号)文件精神,实现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要素资源集聚效应,全面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常平镇金融办草拟了《常平镇产业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附件1)和《常平镇产业基金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附件2),现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18年5月22日至2018年6月4日。社会公众提出建议和意见的,请于2018年6月4日前向常平镇金融办提交。具体提交途径如下:
1、常平镇金融办电子邮箱:cpzjrbgs@qq.com
2、邮寄或递交至常平镇站前南路26号财政分局4楼金融办(邮政编码:523560)。
提交意见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作进一步联系。
特此公告。
附件:1.常平镇产业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2.常平镇产业基金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常平镇金融办
2018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