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常平镇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意见的公告

调查时间:2019-12-02 至 2019-12-13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全面清理涉企涉民办事证明文件“兜底规定”的工作部署。根据《广东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镇政府对设定了证明事项“兜底规定”的规范性文件开展了专项清理工作,并清查出设定“兜底规定”的规范性文件共5份。据此,镇政府起草了《常平镇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有关规范性文件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改,减轻群众的“证明负担”。

现就《决定》的内容公开征求意见,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19122日至20191213。社会公众提出建议和意见的,请于20191213日前将意见递交至东莞市常平镇中元街61号东莞市司法局常平分局,或发送至以下邮箱:136304328@qq.com。

提交意见请留下姓名或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以便作进一步联系。

特此公告。

 

东莞市司法局常平分局

2019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