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集聚一大批新时代创新人才,为我镇深化创新驱动、推进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我镇组织起草了《横沥镇新时代创新人才引进培养实施方案(第二次征求意见稿)》。现将《横沥镇新时代创新人才引进培养实施方案(第二次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向社会征求意见。欢迎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便进一步完善。
横沥镇新时代创新人才引进培养实施方案(第二次征求意见稿)
一、总体目标
实行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营造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的良好环境,加快引进培养创新人才,形成一支与我镇创新驱动发展,建设湾区活力生态文明小镇相匹配的新时代创新人才队伍。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新引进人才综合补贴项目。实行更具竞争力的引才措施,对符合条件的新引进人才提供综合补贴。
1、本方案所称新引进人才,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2、新引进人才综合补贴标准如下:
条件类别 |
最高补贴额度 |
补贴方式 |
资金来源 |
正高级职称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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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承担) |
副高级职称或博士(不分正副高级的高级职称人才按副高级标准补贴)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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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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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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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职称或全日制本科(限定用人单位范围) |
1 |
一次性发放 |
镇财政全额承担(其中市属非财政全额供养事业单位人才补贴资金由市财政承担) |
3、新引进人才按“就高从优不重复”的原则享受市财政有关人才政策待遇,重复部分予以核减。
(二)实施新引进高层次人才补贴项目。引进高层次人才,由镇财政对符合条件的新引进高层次人才进行补贴。
1、本方案所指新引进高层次人才,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2、新引进高层次人才补贴标准如下:
条件类别 |
扶持标准 |
扶持方式 |
资金来源 |
博士 |
3 |
一次性发放 |
镇财政承担 |
硕士 |
2 |
3、新引进高层次人才补贴每人限申领一次,可与本方案中新引进人才综合补贴同时申领。
(三)实施新时代博士人才培养项目。
1
2
3
4
5
博士后科研工作分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经批准设立工作站的,按博士后工作站的补贴标准补齐差额部分。
三、组织保障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横沥分局会同横沥镇组织人事办负责新引进人才综合补贴、新引进高层次人才补贴、博士及博士后创新平台建站补贴的申报、受理、审核、公示等工作。
东莞市财政局横沥分局负责落实有关镇财政资金预算安排。
四、申报和审核
本方案所涉及补贴的具体申报时间、申报材料、申报流程,由相关部门另行向社会公布。
五、监督管理
各申请人、企业要严格按规定申请补贴。对弄虚作假、欺骗或以不正当手段骗取补贴资金的,经查实后,取消申请资格,对已拨付的财政补贴资金予以追缴;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他事项
(一)本方案由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横沥分局、横沥镇组织人事办会同东莞市财政局横沥分局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