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樟木头镇樟洋社区“三旧”改造前期研究报告(修改)的批前公示
征集单位:樟木头镇
征集时间:2020-02-11 至 2020-02-20

二○一九年三月一日,由樟木头镇人民政府编制了樟木头镇樟洋社区“三旧”改造前期研究报告(修改)的编制,根据相关规定,在报送审批前对规划成果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现对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改造单元范围:北至风景山庄,南至西区八路和富达一路,东至石马河,西至广深铁路西侧南城新区,共计284.34公顷。

二、公示时间:2020年2月 11 日-2020年2月20日。

三、樟木头镇樟洋社区“三旧”改造前期研究报告(修改)的具体内容,将通过以下方式公示:

(一)网上公示:东莞市城市更新主管部门网站(http://land.dg.gov.cn/ztpd/csgx/index.html);樟木头镇政府网站(http://www.dg.gov.cn/zmt/

(二)现场展示:东莞市樟木头镇樟洋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楼

四、凡是对本次前期研究报告的内容有意见与建议的,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以下方式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一)将意见表投入设在现场展示设置的意见收集箱;

(二)网站留言;

(三)发送电子邮件到 zmtghs@126.com(樟木头规划管理所电子邮箱);

(四)将意见表传真到0769-87713255(樟木头规划管理所传真电话);

(五)将意见表邮寄到“将意见表邮寄到东莞市樟木头镇银河北路建设大厦六楼规划管理所(邮编 523633 ),信封表面须注明樟木头镇樟洋社区“三旧”改造前期研究报告(修改)的批前公示公众咨询

五、个人意见需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有效联系电话,企业意见需要提供法人资料和有效联系电话,否则视为无效意见。

六、利益关系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如需申请听证,请于公示期内向东莞市自然资源局听证机构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2020年2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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