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对《麻涌镇关于深化改革加快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细则的补充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征集单位:麻涌镇
征集时间:2019-09-29 至 2019-10-16

2019225日,经麻涌镇党委会议讨论通过,印发了《麻涌镇关于深化改革加快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细则》(麻府办〔201915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为使镇财政资金配套政策更加科学合理,结合市最新政策调整,现就实施细则中的第三章第七条第(三)小点中“小上规资金奖励”有关资助条件界定和不予资助条款的事项补充说明如下:

一、资助条件界定

实施细则中规定的“对年营收首次超过2000万元并纳入国家统计局联网直报系统统计范围的创新型中小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调整为“对年营收超过2000万元并首次纳入国家统计局联网直报系统统计范围的创新型中小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二、不予资助条款

对申请“小上规资金奖励”的企业给予适当的条件放宽,对其上一年度研发投入在国家一套表年报填报情况不列入到不予资助条款的范围。

如有异议请于1016日前将意见发至mckjb@163.com

麻涌镇工业信息科技局

2019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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