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岭山镇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公告
征集单位:大岭山镇
征集时间:2019-02-15 至 2019-02-24

为进一步规范我镇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保护集体资产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依照《广东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广东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规定》和《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办法》等规定,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现将大岭山镇农资办起草的《大岭山镇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于2019年2月15日至2019年2月24日期间公开征求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请将书面意见以邮寄或传真方式反馈大岭山镇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地址:东莞市大岭山镇德政街1号镇政府办公楼副楼B105室,邮政编码:523820,传真号码:8335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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