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对《长安镇集体经济组织公开选取前期服务商操作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征集单位:长安镇
征集时间:2019-06-13 至 2019-06-26

为规范和指导我镇集体经济组织实施城市更新项目,理顺城市更新项目前期土地整备及公开招引的相关工作流程,在城市更新过程中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促使农村(社区)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根据《东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东府〔2018〕40号)、《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深化改革全力推进城市更新提升城市品质的意见〉的通知》(东府〔2018〕102号)、《东莞市城市更新单一主体挂牌招商操作规范(试行)》(东府办〔2019〕29号)及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现将《长安镇集体经济组织公开选取前期服务商操作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请于2019年6月26日前,将意见以传真、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反馈给我们。提交意见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作进一步联系。

地址:东莞市长安镇德政中路218号镇政府大楼902室,邮政编码:523846

传真:85534511

电子邮箱:fzb@dgca.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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