樟木头镇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
征集单位:樟木头镇
征集时间:2019-10-23 至 2019-11-22

广大群众:为动员全镇人民积极参与环保监督,充分发挥公众举报奖励的作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确保石马河旗岭国考断面水质达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现制定了《樟木头镇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对该文件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请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具体事项如下: 一、办法名称:《樟木头镇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 二、公示时间:2019年10月23日—2019年11月22日。 三、意见反馈方式: (一)将电子文件发送至:dgzmt_tour@163.com。 (二)将意见邮寄到:樟木头镇住建大厦九楼生态环境分局。 四、联系人:蔡先生,联系电话:87715308。 凡是对文件内容有意见或建议的,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上述方式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有效的反馈意见,必须包括反对理由、反馈者的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否则视为无效意见。

相关文件查阅
字数限制(4000)
姓 名: * 联系电话: * 验证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