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黄江镇教育特殊人才认定与管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征集单位:黄江镇
征集时间:2019-04-22 至 2019-05-11

    

    目前,我镇管理教育特殊人才的政策主要包括:《关于批准实施“黄江镇中小学推进‘高效课堂’工程评选学科带头人的实施方案”的批复》(黄府办复〔2015〕37号)和《黄江镇教育人才队伍建设暂行办法》,由于该文件已实施多年,部分条例已不适用。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东莞市中小学名师、名班主任和名校(园)长工作室管理办法>的通知》(东教继〔2019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镇教师队伍建设,形成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名师工作室主持人的教育特殊人才梯队,充分发挥名师的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推进“三名工程”深入实施,促进我镇中小学教师专业化成长,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结合实际,我局起草了《黄江镇教育特殊人才认定与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进一步明确教育特殊人才的认定条件、认定程序、工作职责、组织管理、保障措施、考核评价等。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印发<关于规范性文件认定的指导意见(试行)>等管理制度的通知》(粤府法 〔2016〕75号)文件要求,现予以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时间:4月22日至5月11日,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19年5月11日(星期五)前提交至黄江镇人民政府宣传教育文体局。具体提交的途径如下:

1.邮寄至东莞市黄江镇人民政府宣传教育文体局(邮政编码:523750,地址:黄江镇江北路30号综合服务中心大楼5楼);

2.电子邮箱:314070861@qq.com。

提交意见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作进一步联系。

 

附件:1.黄江镇教育特殊人才认定与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稿)

2.东莞市中小学名师、名班主任和名校(园)长工

作室管理办法(东教继〔20191号)

 

 

黄江镇宣教文体局

2019422

 

 

(联系人:吴伟宁,联系电话:82183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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