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沥镇排水户雨污分流改造接驳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征集单位:横沥镇
征集时间:2019-12-05 至 2019-12-19

横沥镇排水户雨污分流改造接驳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水污染治理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我镇水污染防治工作,我镇组织起草了《横沥镇排水户雨污分流改造接驳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将《横沥镇排水户雨污分流改造接驳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向社会征求意见。欢迎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便进一步完善。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12月5日至12月19日,各界人士可用信函或网路邮件方式返回意见。

信函请寄至:东莞市横沥镇中山路419号党政办公室

邮件编码:523460

邮箱:dghldzb @vip.163.com

联系方式:83371319

  

横沥镇排水户雨污分流改造接驳工作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水污染治理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我镇水污染防治工作,从源头上治愈“水污染”顽疾,全面推进排水户雨污分流改造,污水接驳进入镇截污管网,从而改善和提升水环境质量,有力推进我镇生态文明建设,根据《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东莞市雨污分流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等相关要求,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快构建生态文明体系,全面推动绿色发展,将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作为民生优先领域,完成今年污水接驳37公里任务,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推进排水户雨污分流改造,污水接驳进入镇截污管网,改善和提升水环境质量,推进我镇生态文明建设。 

二、工作目标

2019年全镇要完成污水接驳37公里。开展雨污分流改造接驳工作,全面推进排水户雨污分流改造,污水接驳进入镇截污管网,从源头上治愈“水污染”顽疾,确保“雨水入河、污水入管网”,解决雨期污水溢流进入河道问题 ,改善和提升水环境质量,有力推进我镇生态文明建设。

三、建立雨污分流改造接驳工作责任机制

建管并重,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监督检查。工程措施和机制建设同步推进,建立雨污分流改造接驳工作责任机制和考核机制。引导工程建设和设施运维单位发扬工匠精神,确保工程质量和运维质量。

(一)成立雨污分流改造接驳工作专责领导小组

组 长:   赵智佳(镇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组长:  丁永盛(副镇长)

吴灿枝(人大副主席)

副组长:   余鲁赣(镇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邓立新(镇水务中心负责人)

成员单位:镇生态环境分局、镇督查办、镇水务中心、镇污水治理指挥部、镇自然资源分局、镇商务局、镇工业信息科技局、镇住建局、镇房管所、镇经联总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余鲁赣担任。

各村(社区)、各工业园区需成立一个以党工委书记、经理为组长的雨污分流改造接驳工作专责领导小组。把雨污分流改造接驳工作和乡村人居环境整治结合起来,统筹兼顾,相关部门单位协调配合,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二)建立雨污分流改造接驳工作责任制

镇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对各工业企业雨污分流工作进行统筹和督导推进工作,并收集汇总统计全镇各单位施工进度、排名;镇督查办负责每周对各村(社区)、各工业园区和花园小区的雨污分流改造接驳排名靠后或进展缓慢的单位进行约谈;镇水务中心负责按照市雨污分流的相关标准对工程设计把关;镇指挥部负责提供雨污分流改造接驳工作的技术支持和施工验收;镇自然资源分局负责施工弃土堆放点的选址; 镇商务局负责外资企业的雨污分流改造接驳推进工作;镇工业信息科技局负责民营企业的雨污分流改造接驳推进工作;镇住建局和房管所负责各花园小区的雨污分流改造接驳推进工作;镇经联总社负责镇属各大工业园区雨污分流改造接驳推进工作。属地工业园区和村(社区)要密切关注并推进属地企业的施工进展情况,协助解决相关问题,督促按时完成接驳任务。

四、推进雨污分流改造接驳工作

(一)改造接驳工作责任主体

各工业园区、村(社区)为辖区内雨污分流工作的建设和维护责任主体,负责辖区内雨污分流工作的推动实施。镇属和村属集体物业的厂房,原则上由承租者出资建设用地范围内雨污分流排水管网改造,私人物业厂房不作硬性规定,出资方由业主与承租者协商决定。花园小区原则上由开发商出资接驳,如有特殊情况,由住建局及房管所协调业主委员会解决。

(二)改造接驳工作流程

1、申请:各排水户雨污分流改造接驳工作施工前,填写《城市排水设施接驳信息登记表》,并经镇水务中心备案同意,申请材料包括:(1)由有资质的单位出具的雨水、污水管网设施接驳总平面图纸【包含雨水、污水排水系统(标注:管径、埋深、流向、化粪池、沉泥井),在红线边预留一个污水检查井】(2)排水户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等材料。

2、施工:申请单位按照经同意的接驳方案进行施工,工程完成后向镇指挥部提出验收申请。

3、验收:镇指挥部派人到现场核查情况提出验收意见。

4、检测:验收合格后,申请单位自行委托具有计量认证资格的排水检测机构对排水水质进行检测,出具检测报告。

5、领证申请:水质检测达标后,申请单位填写《城市排水许可申请表》,连同检测报告,向镇生态环境分局申请《城镇污水排入管网许可证》。

6、核发:根据申请材料、现场核查情况,经审核后由镇生态环境分局核发《城镇污水排入管网许可证》。

(三)改造时间要求

镇指挥部将根据市的要求,分批次安排改造企业名单,各排水户会同专业技术的设计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出具改造图纸,第一批次要求在12月10日前向镇指挥部提交设计建设方案。12月22日前必须完成本企业厂房的雨污分流工程建设,并经镇指挥部验收通过。

(四)相关保障措施

各排水户可自行选择有资质的设计、施工单位,进行设计和施工。具体价格双方自行面议。

2、自12月23日起,我镇将各排水户进行雨污分流工程检查验收。对未完成接驳的排水户将实行先警告,对拒不整改或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予以处罚。

(联系方式:横沥生态环境分局污染防治股 卢卓升 83717122、15521235803;  

            水务工程建设运营中心       张接雨 83371752、13600282408;  

            水污染治理现场指挥部       汤明宇 83799925、18925766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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