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企石镇“倍增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有关意见的公告
为全面落实“倍增计划”,进一步促进企业做大做强做优,提升产业综合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我镇经济科技信息局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草拟了《企石镇“倍增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18年5月10日前提交至企石镇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具体提交的途径如下: 1.邮寄至东莞市企石镇宝石路1号企石人民政府法制办(邮政编码:523500); 2.传真:(0769)86661429; 3.电子邮箱:378591738@qq.com, 提交意见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作进一步联系。
征集时间: 2018年4月10日到 2018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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