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和管理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创业孵化基地的认定条件、认定程序和管理机制,推动全市创业孵化基地做优做强,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创业孵化基地建设的意见》(粤人社发〔2015〕166号)和《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东府〔2021〕54号),我局起草了《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和管理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对征求意见稿有修改意见,可在2021年10月11日前,将书面意见以电子邮件或邮寄的方式反馈我局。
电子邮箱:rsjjck@dg.gov.cn。
邮寄地址:东莞市东城区堑头育兴路101号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
附件: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和管理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26日
相关文件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