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对《关于进一步加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意见的公告
征集单位:道滘镇
征集时间:2017-09-30 至 2017-10-31

为提高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发质量,促进科学民主决策,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各界人士意见。欢迎积极参与,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并于2017年10月31日前将意见和建议通过本平台反馈。提交意见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作进一步联系。
 

道滘镇法制办
2017年9月30日

 

相关文件查阅

关于进一步加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逐步改善生态和居住环境,加快提升城市品质,努力打造“魅力小镇 和美水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和《道镇村镇规划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加强我镇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强化村镇规划编制

(一)加快近规和控规修编。根据我镇总体规划的编制成果和“三规合一”改革政策,镇规划部门要加快我镇近期建设规划修编,推进各片区控规修编,以此作为优化城镇、村庄空间布局,明确职能定位定向,统筹安排基础设施及其他重点项目建设的总纲领

(二)开展专项规划编制。根据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镇总规和控规,进一步开展村庄规划、河岸规划、交通规划、产业园区规划等各类专项规划,作为项目建设、区域开发的指引。

(三)落实规划编制责任。规划管理所是我镇村镇规划编制的主管部门,负责镇级各类规划的编制,以及指导、协调、督促各村和有关单位开展村镇各类专项规划。

   二、严格村镇规划实施

(一)提高规划权威性。村镇规划一经批准,具有法定效力。村镇规划区内的任何建设项目必须符合规划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随意修改规划,违反规划进行建设,否则要承担相应责任。根据实际情况确需调整规划的,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在我镇规划的宅基地上建设民房的,按照我镇《道镇村镇规划管理实施办法》、《关于加强建设工程管理的若干意见》有关规定进行民房备案和建设;其他建设项目,必须取得“一书两证”即《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或《建设用地规划批准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临时建筑许可证》等辅助规划管理证书,作为建设前期的规划许可。凡未满足以上规划条件擅自建设的,将视为违法建筑。

(二)科学安排基建项目。村镇基建项目要符合村镇规划和我镇近期建设规划的要求,遵循近期建设与长远发展相协调,国民经济与社会规划发展相协调的规划原则,由镇委、镇政府统筹规划建设,实现区域内基础设施建设科学合理,符合地方发展需要,进一步提高资源配置效益。

(三)加强住宅建设引导。镇规划管理所出台《道镇建筑风貌指引》,村镇住宅建设符合指引要求,并结合人文环境及传统习俗优化民居建筑设计,临街住宅需按民房备案规定提交镇城建领导小组进行立面审批,使村镇住宅建筑呈现出错落有致、极具特色的地域文化风貌。

三、严肃查处违法建设

(一)落实监督管理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村是巡查、制止、整治违法建设的主体,履行主体监督管理责任;规划部门负责对建设行为是否违反《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提供认定意见,督促各村严格按照城乡规划实施;国土、城管部门负责违法日常动态巡查,核查违法建设整治情况和联合查处行动;其他职能部门承担违法建设监督、管理、整治的共同责任,切实履行本职责任。

    (二)落实查违控违机制。按照《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和市镇有关查违控违规定,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严格落实联合执法联席会议机制、联合巡查制止机制、联合执法拆除机制、违法案件联合查处司法支持机制等机制,确保及时发现和制止建设单位或者个人的违法行为,提高行政效能和执行力。

 

字数限制(4000)
姓 名: * 联系电话: * 验证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