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人力资源局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文件清理情况表(征求意见稿)
按照《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人民政府文件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对1988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以市人力资源局、市劳动局、市人事局、市新莞人服务管理局名义制发的、未被废止或宣布失效的、作为行政管理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文件进行清理,形成了《东莞市人力资源局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文件清理情况表》(见附件)。
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欢迎积极参与,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并于2017年11月3日前反馈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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