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岭山镇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公告
为建立行政执法主体及相关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责任制,保证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广东省行政执法责任制条例》、《东莞市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镇实际行政执法情况,现将大岭山法制办起草的《大岭山镇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于2018年11月1日至2018年11月10日期间公开征求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请将书面意见以邮寄或传真方式反馈大岭山镇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地址:东莞市大岭山镇德政街1号镇政府办公楼B105室,邮政编码:523820,传真号码:8335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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