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对《东莞市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财政部办公厅《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医保办发〔2018〕2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我局研究起草了《东莞市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在2019年5月20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信地址:东莞市鸿福路99号市行政办事中心主楼7楼东莞市医疗保障局(邮政编码:523000)
2、电子邮件:dgyb22830191@dg.gov.cn
附件:《东莞市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东莞市医疗保障局
2019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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