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企石镇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有关意见的通知
征集单位:企石镇
征集时间:2018-08-28 至 2018-09-23

为进一步规范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保护集体资产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我镇会计核算中心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草拟了《企石镇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18年923日前提交至企石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具体提交的途径如下: 1.邮寄至东莞市企石镇宝石路1号企石人民政府办公室(邮政编码:523500); 2.传真:(0769)86661429 3.电子邮箱:378591738@qq.com, 提交意见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作进一步联系。

 

征求意见时间:2018-8-28至2018-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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