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废止<樟木头镇社会抚养费征收规定>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公告
樟木头镇人民政府2012年印发的《关于印发樟木头镇社会抚养费征收规定的通知》(樟府[2012]79号)与2021年9月9日实施的《国务院关于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2002年8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57 号公布)不一致、不衔接,要予以废止。现草拟了《关于废止<樟木头镇社会抚养费征收规定>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1年11月17日(星期三)前将有关意见发至电子邮箱zmtwsj1@163.com。提交意见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作进一步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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