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对《凤岗镇集体经济组织公开选取前期服务商操作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增强政府发布规范性文件工作的透明度,提高制度建设质量,促进科学民主决策,现将《凤岗镇集体经济组织公开选取前期服务商操作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公开征求意见:
社会公众提出建议和意见的,请于2019年9月16日前向东莞市司法局凤岗分局提交。具体提交的途径如下:
1.邮寄至东莞市凤岗镇人民政府,电话:82522133;
2.传真:(0769)87759238;
3.电子邮箱:fenggangfz@163.com;
提交意见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作进一步联系。
东莞市司法局凤岗分局
2019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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