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委托市电力行业协会开展电力专业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及代送高级职称评审材料服务的函(征求意见稿)和关于委托市土木建筑学会开展建筑专业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及代送高级职称评审材料服务的函(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做好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办发〔2017〕52号)的精神,我局起草了《关于委托市电力行业协会开展电力专业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及代送高级职称评审材料服务的函(征求意见稿)》和《关于委托市土木建筑学会开展建筑专业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及代送高级职称评审材料服务的函(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欢迎积极参与,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并于2018年5月10日前反馈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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