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桥头镇人民政府落实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和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占比目标任务工作方案》的公告
为更好解决本镇学前教育的公益性普惠供给,保障公办(集体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占比达50%,公办(集体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占比达80%。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学前教育普惠健康发展行动方案和广东省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8〕28号)精神,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方案。现公开征求对《桥头镇人民政府落实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和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占比目标任务工作方案》的意见,欢迎提出您的宝贵意见,并于2019年6月4日前将意见反馈给桥头镇教育办。
邮寄地址:东莞市桥头镇长青路19号教育办三楼。
邮政编号:523520
联系电话:0769-82368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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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头镇教育办
2019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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