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度洪梅镇“倍增计划”奖励资金资助计划的公示
征集单位:洪梅镇
征集时间:2019-11-13 至 2019-11-20

根据《洪梅镇重点企业规模与效益倍增计划行动方案》政策实施细则(洪府办〔2018〕24号)的规定和要求,经企业申报、综合审查和征求部门意见等程序,现将拟定奖励资金资助计划明细向社会公示(详见附件)。

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拟资助项目有异议,可在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镇倍增办提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 不能提供书面材料及有效证明的,恕不受理。

地址:洪梅镇中兴路6号综合服务中心3楼18室

洪梅镇“倍增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编:523160。

联系人:梁才福, 电话:88431278。

 

相关文件查阅
洪梅镇“倍增计划”试点企业奖励资金申请项目明细表








年份(2018)
项目类型申请企业申请核算奖励金额(万元)奖励标准备注
营收梯度增长补助东莞市富之源饲料蛋白有限公司营收增长超2亿元,税收12000万元,  申请50万元奖励50主营业务收入较上一年度每增长2000万元奖励5万元,上一年度缴纳税收(不含调库)达到300万元或以上的,最高封顶30万元;上一年度缴纳税收(不含调库)达到3000万元或以上的,最高封顶50万元。镇行动方案第2条
广东理文造纸有限公司营收增长超0.8亿元,税收58000万元,申请20万元奖励20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营收增长超0.8亿元,税收900万元,  申请20万元奖励20
广东煌上煌食品有限公司营收增长超0.6亿元,税收4700万元, 申请15万元奖励15
三樱(东莞)汽车部件有限公司营收增长超0.4亿元,税收2000万元, 申请10万元奖励10
德丰电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营收增长超0.2亿元,税收3500万元, 申请5万元奖励5
合计120
服务包奖励德丰电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支付中介服务费用164699元,资助比例20%为32939.8元。3.29398购买中介服务费用资助比例为实际支付费用的20%,每年每家试点企业最高补助30万元。(市最高50%补助200万元)市府1号文第3条,镇行动方案第3条。
合计3.29398
“原地倍增”租赁补助东莞市海新金属科技有限公司新增租赁面积12688.55平方米,超1万平方,申请20万元奖励20新增租赁面积计算每年每平方米补助20元,单家企业每年最高封顶20万元。市府1号文第9条,镇行动方案第9条。
合计20
提高研发投入力度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科技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5万元奖励,配套100%补助15通过高企、高培、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院士工作站认定的,其资助额度、比例和限额按《科技洪梅》资助基准的上浮100%执行。市府1号文第6条,镇行动方案第6条。
东莞众越电子饰品有限公司申请科技高企8万元奖励,配套100%补助8
德丰电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科技高企5万元奖励,配套100%补助5
合计28
产业政策倍增扶持广东涂耐可建筑有限公司申请科技企业知识产权2万元奖励,营收入增长12%以上,配套100%补助2资助额度、比例和限额可分别按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上浮,其中增长低于12%以下的按上浮50%额度补助,增长12%或以上的按上浮100%额度补助。市府1号文第1条,镇行动方案第1条。
东莞市海新金属科技有限公司申请科技信贷贴息1.423795万元奖励,营收入增长12%以下,配套50%补助0.711898
德丰电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科技科研经费填报奖励0.1万元奖励,营收入增长12%以下,配套50%补助0.05
合计2.761898
强化“互联网+”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认定,申请 10万元奖励。10对通过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认定的试点企业,每家奖励10万元。市府1号文第8条,镇行动方案第8条。
合计10
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德丰电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上市后备企业认定,申请10万元奖励。10对成功申报为“东莞市上市后备企业”的试点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市府1号文第16条,镇行动方案第15条。
合计10

总合计194.055878

 

 

字数限制(4000)
姓 名: * 联系电话: * 验证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