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对《东莞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加强我市养犬管理,规范养犬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市公安局起草了《东莞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为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高立法质量,现将《东莞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全文公布,公开征求意见。
社会公众提出建议和意见的,请于2019年9月30日前向东莞市司法局提交。具体提交的途径如下:
1.公众可登录“东莞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www.dg.gov.cn),查阅征求意见稿并提出意见。
2.邮寄至东莞市东城西路189号东莞市司法局法规一科(邮政编码:523888);
3.传真至:(0769)22314223;
4.发送电子邮件至:467732737@qq.com;
提交意见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作进一步联系。
附件:1.《东莞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
2.关于《东莞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东莞市司法局
2019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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