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涉税违法企业怎么又被评上农业龙头企业
来信时间: 2016-06-09
内容: 广东圣茵花卉园艺有限公司,因涉税违法被税务局罚款10000万,怎么能被你局评上农业农头企业?
回复时间: 2016-06-27
回复内容:

关于范大海反映圣茵公司申报市农业龙头企业中存在涉税违法问题的处理意见 范大海先生: 6月9日,我局局长信箱收到您的信访材料,材料中反映广东省圣茵花卉园艺有限公司因涉税违法被税务局罚款10000万(原文如此),向我局询问该公司怎么能被评上农业龙头企业。 根据《东莞市农业龙头企业申报认定与监测管理办法》,农业企业申请市农业龙头企业时需提供税务部门出具涉税证明;企业审核年度内依法纳税的计5分,欠税的该项为0分。被税务部门查实有偷、逃、骗、抗税违法行为的,采取一票否决,取消其农业龙头企业资格。 我局重新翻阅了2015年该公司的申报材料。税务部门出具的2014年度涉税证明中并未显示圣茵公司有涉税违法行为。2015年10月,我局将评审结果征求了市地税局的意见,地税局回复“2014年1月至2015年10月期间暂未发现存在重大涉税违法行为”。因此,该公司2015年申报农业龙头企业时在税收方面是合规的,我局在评分时在纳税方面给予5分。该公司综合得分达到市农业龙头企业认定标准,被认定为市农业龙头企业。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我局进行了进一步调查,发现2015年该公司名下一处空置物业确有漏报房产税行为,超过申报期限,补交时被地税局处罚1万元。经向地税局了解,该公司已经交清税款和罚金,漏报税金的行为情节较轻,并非重大涉税违法行为。因此,圣茵公司被税务部门罚款1万元不影响其申报市农业龙头企业。 东莞市农业局 2016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