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 东莞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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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时间: | 2016-11-01 |
内容: | 你好, 请问大岭山镇什么时候颁发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颁证前是否需要国土局重新测量我的承包用地?测量当中需要我本人确认签字吗? |
回复时间: | 2016-11-14 |
回复内容: | 关于对局长信箱转来黎福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问题的回复意见 黎福兴: 您好,来信已收悉,您主要咨询大岭山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问题。结合我局职能,现答复如下: 一、大岭山镇什么时候颁发《农村土地确权登记证》 根据《东莞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有关的要求,“镇街是责任主体,负责制定落实工作方案,指导、督促村(社区)作为实施主体具体开展工作”,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基本工作流程包括:成立机构→制定方案→宣传培训→中介入场→收集资料→摸底调查→制作底图→外业调查→内业处理→审核公示→签印确认→补签合同→造册登记→审核颁证→建立系统→资料归档→检查验收。据了解,大岭山镇于今年3月召开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动员,全面铺开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但截至目前,我局暂未收到大岭山镇审核本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申请,因此具体进展情况建议您向村(社区)或大岭山镇政府咨询。 二、颁证前是否要测量承包用地及测量中是否需要本人确认签字 根据我市确权方案,我市农村土地确权采取“确股确地”和“直接确地”两种方式实施确权。村(社区)根据市镇的实施方案,制定详细的村级实施方案。根据我市确权工作操作流程,涉及土地实地勘测主要在外业调查阶段,其中,采用“确股确地”方式进行确权的,中介服务公司调查人员与村(社区)工作人员组成承包地指界小组,对村(社区)、组集体现有土地承包状况进行全面清查指界,查清村(社区)、组集体经济组织的承包地块面积、四至、地类和空间位置,测量中不需要确认签字;采用“直接确地”方式进行确权的,由指界小组与承包方代表或代理人现场共同指界确认承包户所属地块,需要承包户签名确认。[这里需要说明两点:一是解释清楚两种方式分别是什么内容,二是具体操作上,指界过程中,一个需要个人签字,另一个则不需要个人签字。] 东莞市农业局 2016年11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