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是否有知识产权的维权补贴
来信时间: 2016-09-12
内容: 尊敬的东莞市科技局: 您好! 我想问问,我司申请的外观专利产品,被侵权了!我们想打侵权诉讼的案子,如果我们胜诉了,政府有没有相关的政府补贴呢?
回复时间: 2016-09-18
回复内容: 您好!您在我市科技局网站上的投诉已转到我局法务科。感谢您对知识产权保护事业的关注。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我市目前暂无政策资助专利维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条: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您遭遇的是专利侵权纠纷,解决方式有三种:可以与侵权行为实施者协商解决,也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或者到专利行政部门提起行政处理请求。依据属地管辖原则,您可以到侵权行为实施者所在地提起诉讼或者行政处理请求。如侵权行为实施者是东莞的企业,则可以到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到我局提起行政处理请求。 如您到我局请求处理专利侵权纠纷,则应当提交请求书及下列证明材料,并按照被请求人的数量提交请求书副本及有关证据: 一、 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请求人是个人的,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请求人是单位的,应当提交本单位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副本,及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核对原件)。 明确的被请求人,一般指被请求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确定,有确切的住址或者地址(原件和复印件)。 二、专利证明文件(核对原件) 1、专利证书、专利公告文本(公告页、附图、权利要求书、说明书等); 2、专利法律状态证明:专利登记簿副本、专利证书和当年缴纳专利年费的收据。 专利侵权纠纷涉及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的,我局可以要求请求人出具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专利权评价报告(或实用新型专利检索报告)。 三、实施专利侵权行为的初步证据(原件和复印件) 请求人应当提交能够证明被请求人实施侵权行为的相关物证、书证以及侵权分析对比说明等。 四、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复印件) 请求人委托他人作为代理人时,必须提交由委托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必须记载委托事项和权项。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请求、进行和解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以上是对您所提问题的答复。若有其他问题,可拨打东莞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法务科电话:0769-22831344,工作人员会详细解答您在专利维权中的相关疑问。 东莞市知识产权局 2016年9月18日 (联系人:梁振明22831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