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农村土地确权
来信时间: 2017-09-20
内容: 农业局领导: 你好! 今日收到东莞市常平镇上坑村关于农村土地二轮延包的通知, 想咨询一下农村土地确权的程序是否如村通知里面描述的一致, 是否需要户主带身份证、户口本并提交复印件去签《农村土地承包合同》, 确权后农业局是否会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 因此举可能涉及到村集体土地处置问题,望速得到回复。 村通知内容如下: 关于我村耕地确权签合同通知 各股东户主: 为落实国家农村土地二轮延包政策,以镇国土核实我村耕地地块及面积对我村现有耕地进行确权、确股、确地。目前国土核实出我村扣除林地面积现剩余可确权耕地面积为 24.54 亩,包括屋头坑、郭岭等共 7 块地块,按 915 股东平分,每人 0.0268 亩。各股东户主到村委会签<<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后,市农业局将于12月底左右颁发红色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到各户代表手上。 本次签合同工作简单而言就是证明这24.54亩所有股东人人有份,将于12月底左右颁发经营权证书到各户主手上。 各股东户主接到通知后请于9月19-22日前往村委会办理,如股东不签合同,市农业局将视为其本人放弃权益,到时将不予颁证。 签土地合同时请带齐如下资料:户主身份证、户主户口簿。 上坑村委会 2017-9-15
回复时间: 2017-09-25
回复内容:

 

局长信箱事项答复意见书

 

黎明:

您好!来信已收悉。您反映的常平镇上坑村在实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中是否需要收集户主带身份证、户口本及复印件,并签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根据省、市相关工作要求,发包方(村或社区)在实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过程中,为调查核实承包方(家庭农户)家庭成员信息,须收集村民户籍信息、股东成员信息等资料,如身份证、户口簿等,并由承包方代表在相应证件的复印件上签印确认。在完善补签《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手续后,发包方即可按要求对家庭农户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东莞市农业局

2017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