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想引进新式绿色水产养殖,相关单位咨询不清楚
来信时间: 2019-10-31
内容: 局长您好,我司想引进在厂房内桶养水产的技术,由于牵涉水产养殖及水产销售,因而咨询相关单位,东莞市农业农村局不清楚,转东莞市农业农村局渔业部也不清楚,转东莞市南城街道办事处农林水务局,南城这边请我咨询东莞市农业农村局,所以才想跟局长请教一下 首先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是否要申请 其次水域滩涂养殖证,由于是在厂房内,所以比较疑惑 另外对于农业发展,有没有相关补助政策,场地的部分有没有相关推荐?? 以上,再麻烦局长回复,感谢
回复时间: 2019-11-19
回复内容:

 

局长信箱事项答复意见书

 

林先生:

20191031日,我局收到您通过局长信箱咨询引进新式绿色水产养殖、办理水域滩涂养殖证和我市水产养殖扶持政策等问题。经研究,现具体回复如下:

一、关于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域滩涂养殖证有关问题

成立水产养殖公司需先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水产养殖。从事水产养殖需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域滩涂养殖证(以下简称养殖证),养殖证很大程度上是作为行业许可,旨在保障养殖生产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合法权益,如需办理养殖证,请到养殖公司所在镇街农林水务局咨询申请办理。

目前我市申请办理证的均为使用集体所有水域、滩涂。办理的申请单位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符合东莞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和海洋功能区划要求;2、符合环境容量和养殖容量的要求;3、水域、滩涂权属或管理权界限明晰,无争议纠纷;4、有水域、滩涂(土地)承包合同的有效文本。

二、关于我市水产养殖扶持政策有关问题

为加快我市水产行业结构调整,加强渔业设施和装备建设,我市印发《关于印发加快发展东莞市都是现代渔业五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东海渔〔201554号),每年安排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对验收通过都市现代渔业发展项目的水产养殖企业进行政策性奖励。具体如下。

(一)现代标准鱼塘整治

对符合市水域滩涂养殖规划,持有水域滩涂养殖证,规模达到50亩以上,按标准完成整治的给予奖励:

1.对完成常规标准化鱼塘整治的,一次性给予每亩800元的奖励。

2.对完成高标准鱼塘整治的,一次性给予每亩1500元的奖励。

(二)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

对成功获得国家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省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省名牌产品企业、省级菜篮子基地、省级食品安全示范点)、市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称号的,一次性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

(三)水产良种示范场创建

对成功获得国家、省、市级水产良种场称号的,一次性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

(四)设施渔业

1.高效水产养殖机械化示范场项目。用于建设、改造配套机械化的供气、供水、控温及投饵系统和自动化或半自动化水质监控系统等;培训、推广、示范等。每个项目申报市级补助资金不超过20万元。

2.高效、生态综合性的工厂化生产示范场项目。用于建设全室内或半室内控温、控光生产车间,机械化循环水处理系统、供气系统和自动化水质监控仪器、投饵机,培训、推广、示范等。每个项目申报市级补助资金不超过20万元。

3.渔业标准化健康养殖示范场项目。用于改良水产品种、改善生产设施条件、加强质量安全监管、推广健康养殖技术和养殖废水无害化处理等。每个项目申报市级补助资金不超过20万元。

(五)水产良种体系建设

1.良种选育项目。主要用于与良种选育有关的亲本、苗种、检测试剂等费用、选育种保存设施(实验室、对比试验池、中间测试池、亲本池、后备亲本池等)、水处理设施(沉淀池、蓄水池、过滤池等)建设和购置选育试验仪器设备等。每个项目申报市级补助资金不超过20万元。

2.技术更新改造项目。主要用于提高良种生产能力有关的设施设备购置与配套完善,包括用于良种生产的亲本池、后备亲本池等设施建设和苗种生产仪器设备购置。每个项目申报市级补助资金不超过20万元。

3.新品种引进与良种亲本更新项目。主要用于项目实施中所需的生产资料费、引种费、示范费、推广费、市场调研与开发和购买良种场亲本。每个项目申报市级补助资金不超过20万元。

4.机械化循环水育苗示范场项目。用于建设、改造配套完整的机械化循环水育苗系统。包括生物、物理、化学的水质净化设备及与之相配套的水循环设备及工艺通道、储水设施等;供气系统和控温系统;以及配置必须的自动化水质监控仪器;培训与推广、示范等。每个项目申报市级补助资金不超过20万元。

 

 

 

东莞市农业农村局

2019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