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 菜地建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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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时间: | 2021-02-01 |
内容: | 我们是种菜的,然后19年要我们拆房子,然后我们得去租房子,这样我们本来赚不了多少钱,又得去租房还有交田,电,水租这样子我们又要走来走去的,什么忘记拿了又要回去一趟,这样子我们的工作效率会更低所以希望市里面可以让我们在菜地里能建板房,要不然我们真的吃不消。谢谢 |
回复时间: | 2021-02-05 |
回复内容: |
局长信箱事项答复意见书
宁: 2021年2月1日,我局收到您通过局长信箱提出让你们在菜地里建板房的问题。经研究,现具体回复如下: 您反映的问题属于东莞市田间窝棚专项整治范畴。根据《东莞市田间窝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镇街(园区)研究认为确有农业生产需要的,在符合重建条件下,遵循“总数减少、压缩占用面积、严控反弹”的原则,采取“先备案后建造”的方式,根据全市统一设计的农田工具房标准样式,实行“三统一”(统一选址、统一面积、统一建设)进行建造。重建后的农田工具房只能用于化肥农药和农具存放,严禁用于居住。重建条件如下:1、“五线”(广深铁路、广深港高铁、广深高速、莞深高速和环莞快速)沿线(东莞段)栅栏外两侧各500米范围内,禁止重建农田工具房;2、距离居民区500米范围内的农田(含菜地、鱼塘),禁止重建农田工具房;3、在“五线”(东莞段)沿线栅栏外两侧各500米范围外和距离居民区500米范围以外的,尽量少建或者不重建农田工具房。如确实需要重建请联系属地镇街(园区)农林水务局。 东莞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2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