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关于迫切解决百姓住房困难的事宜
来信时间: 2020-06-19
内容: 领导们:好!本人于2019年9月份申诉过关于住房问题,现我家有现住宅基地面积地块111平方,由于人数众多(两兄弟加小孩子已长大,三户人家),现已无法居住,另旧屋有两块宅基地:一块50多,另一块20多,都是在不同的地方,并且道路无法进去,最终无法建设,现住这块宅基地不是我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东省农业农村厅、自然资源厅联合印发《关于规范农村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粤农农规【2020】3号文、东莞市农民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等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申请宅基地以建新房,改善居住环境(2019年4月份已到属地村委会递交宅基地申请书),万分感谢。
回复时间: 2020-06-28
回复内容:

 

局长信箱事项答复意见书

 

林照和:

我局于2020624日收到你通过局长信箱的来信(咨询编号1592552215140)。关于你反映的关于解决住房困难的相关问题,现答复如下:

根据20191231日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民住房建设的通知》(东建〔201918号)第二条暂停农民安居房审批有关规定,自通知印发之日起,全市暂停以农民宅基地个人或联户建设农民安居房的审批工作。何时恢复农民安居房审批工作,请留意即将出台的《东莞市农民安居房管理办法》。待办法出台后请依程序办理。

特此答复

 

 

 

东莞市农业农村局

2020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