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 无证宅基地如何报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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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时间: | 2022-03-07 |
内容: | 在符合一宅一户等政策下,不符合贫困户,无建筑的宅基地如何申请建房? |
回复时间: | 2022-03-10 |
回复内容: | 局长信箱答复意见书
梅添黎市民: 您好!我局于2022年3月8日收到您通过局长信箱的来信(咨询编号1646650209185)。来信咨询在符合一宅一户等政策下,不符合贫困户,无建筑的宅基地如何申请建房等问题,根据我局职能,现答复如下: 根据《关于加强我市村居民公寓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东府〔2004〕179号)规定,2004年10月1日起,除市政府同意,我市不再审批新建独院式私房用地及报建。《东莞市农民安居房管理办法》(东府〔2020〕28号)第十条规定,名下只有1宗宅基地,且为无房、简易房、危房或属于住房困难家庭的,允许在禁建区、限建区范围内改建或重建农房,确需新建的,应由镇街或村(社区)在可建区范围内协调置换宅基地,以上情况须经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确认。如需进一步了解相关情况,建议向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咨询。
东莞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3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