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确权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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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时间: | 2018-03-30 |
内容: | 你好,本人是东莞市企石镇深巷村村民,想了解一下本市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根据本市农业局工作文件规定本市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是“确股确地”和“直接确地”两种方案进行的,是二者选其一?还是两种方式都用上?据本人了解实际情况本企石镇各村和本深巷村只按照“确股确权”的方式进行,并没有给村民进行“直接确地”的方案。我们村有些村民(包括我本人)的一些农耕地还没有给集体征收的,还在1999年颁发的农村土地承包证使用期内。但本深巷村并没有给我们这些还未征用土地的村民办理“直接确地”的方式,本村委会只要我们办理“确股确地”方式,。对待那些以前土地被集体征收了的村民来讲用“确股确地”的方式应该无所谓,但对我们这些还有农村土地未进行土地集体征收的村民来讲如果这样做那不是损害我们自身权益,变相就是没有了还未征收土地的村民的权益。这是不公平的对待,本人希望有关部门落实和了解下企石镇的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是否按文件办事,公平公正对待群众切实为民办事,还望有关部门了解和关注一下,谢谢。 |
回复时间: | 2018-04-10 |
回复内容: |
姚勇明: 您好!来信已收悉,您主要反映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确权问题。结合我局职能,现答复如下: 根据《广东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实施方案》及《东莞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确权方式有“确股确地”和“直接确地”两种,村(社区)为工作实施主体,对包括确权方式等事项须由村(社区)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并民主程序表决决定。据了解,企石镇深巷村已于2017年9月21日制订工作方案,召开并通过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表决,方案明确该村确权方式为确股确地。
东莞市农业局 2018年4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