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农村土地确权
来信时间: 2018-06-22
内容: 农业局领导: 你好! 今日收到东莞市大岭山镇金桔村颁发红色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内容有集体发包按股确份额地块情况有两块:一块系吉龙市场旁(1.69亩),另一块是遮埗(4亩)。按 3506 股东平分,每人 0.0114 亩. 现在有以下问题需要咨询: 1.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中的两块地是不是证明这5.69亩所有股东人人有份?承包期限到了会怎么样? 2. 村委会们办理“确股确地”方式,有些村民(包括我本人)的一些农耕地还没有给集体征收的,是不是意味着没收了村民还未征收土地的? 3. 一些农耕地还没有给集体征收的,村民又如何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 望有关部门关注和回复一下,谢谢。
回复时间: 2018-07-05
回复内容:

 

叶艳芳:

您好! 编号为1529653645463的局长信箱咨询问题收悉,经研究,我局提出如下回复意见:

一、关于大岭山金桔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所载股东份额以及承包期限问题。根据市、镇确权方案,大岭山镇金桔村制订了《金桔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方案》,经市、镇审核原则同意并于20161114日通过金桔股份经济联合社股东户代表表决同意后,明确采取确股确地方式进行确权确股确地以股份经济联合社、股份经济合作社为单位,具体查清股份经济联合社、股份经济合作社全部承包地块的空间位置和面积,形成统一的宗地图对集体经济组织的承包地块,按股权份额量化计算每股对应承包土地的面积,以各家庭所占股份总额确定相应土地承包面积,在到户的承包经营权证书上标注整体连片承包地块‘大四至’大四至坐落情况,再注明每户家庭股民共占面积和比例份额。该村按照村确权方案,核实金桔股份经济联合社颁证承包地共2块,面积共5.6864亩;该村共有股东3506人,对应每股占承包土地面积约为0.0016亩;承包期为2000年到2030年,到期后,该村将根据上级最新政策对证书进行变更。

二、关于未被集体征收的农耕地是否意味着被没收以及如何办理该部分农耕地承包经营权证的问题。根据省、市确权方案,本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不得借机违法调整收回农户承包地,更不能打乱重分、另起炉灶。经向镇、村了解,该村在开展本次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时,也遵循上述规定,暂不对现状仍为耕地的承包地的经营权作出调整,仍由现经营农户继续耕作经营。另根据村确权方案,本次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的范围是以国土部门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为依托,以集体经济组织(股份经济联合社和股份经济合作社)家庭承包和其他方式承包的农村土地,如您所述土地符合村确权方案上述要求,可根据村确权方案,在完善签印确认、补签合同、登记造册等相关手续后,即可申请颁发承包经营权证。

 

 

 

 

东莞市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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