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百草枯水剂销售泛滥,执法部门不作为
来信时间: 2016-10-15
内容: 百草枯水剂在禁止销售后仍然在东莞市各大镇区农资店正常销售。身为主管部门不查处。例如:樟木头石新大道某农资店,常平镇木伦市场等。
回复时间: 2016-11-02
回复内容:

李静: 2016年10月15日,我局收到您关于百草枯水剂销售泛滥的投诉,经调查,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接到投诉后,我局非常重视,马上组织执法人员在10月17-26日联合两镇农办(农林水务局)对辖区内共21间农资经营店进行核查。经详细检查,常平镇没有发现农资经营店存在销售百草枯水剂的违法行为。但在樟木头镇东莞市供销社石马分站发现6瓶百草枯水剂,执法人员马上责令其下架,停止销售。并在27-28日对其复查,没有再发现销售百草枯水剂行为,目前作进一步处理中。 下来,我局将开展为期1个月的全市秋季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组织全市农业执法人员,对辖区内农资生产企业、经营门店进行执法检查,严防销售和使用百草枯水剂的违法行为。加强对农资生产、经营单位实施分类管理,督促落实台帐登记制度,强化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诚信自律意识。 东莞市农业局 2016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