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 企业被纳入经营异常名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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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时间: | 2018-07-30 |
内容: | 你好,我企业东莞市龙运环保设备有限公司被纳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是2015-2018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请问如何处理恢复正常状态,罚款多少。谢谢 |
回复时间: | 2018-07-30 |
回复内容: |
你好,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规定,企业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提醒其履行公示义务;情节严重的(未按照责令的期限期间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企业年报逾期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后,仍可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 http://gsxt.gdgs.gov.cn/)补报年度报告,补报后可向属地工商分局提出书面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