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拖欠农业补贴资金
来信时间: 2021-02-02
内容: 我养殖场在东市道镇小河村,2016年通过东阳光网公示公开投标取得,租期到2029年面积200,2016年注册安天水产养有限公司,同年也か理相关的养殖文件包括证现代化标塘治等,因为水产要于2018年11月与2019年11月连两年括建保温,面积为535,2018年及019年我公司都有相关资料上报到当地的衣林水务局,当地相关单内容位也到井审格后住上上报,于2019年元月及2020年元月分别两次在当地农林水务局人员同到我养场复及文量保温面积也核对无误,我公司也开出相关的收飘收据,但是到目前2021年1月29日我公司也没有收到相关的补贴
回复时间: 2021-02-05
回复内容:

 

局长信箱事项答复意见书

 

李许华:

我局于202122日收到您通过局长信箱(咨询编号1612262899093)提出拖欠农业补贴资金的问题,经核实,现答复如下:

1.2018年贵公司(东莞市安禾水产养殖有限公司)未申报渔业过冬棚补贴资金。

2.2019年贵公司申报渔业过冬棚补贴资金39750元。根据《关于下达2020年市财政农机购置补贴专项资金的通知》(东农农函〔202019号),我局已于2020612日将补贴资金下拨至道镇财政分局,镇财政分局已于20201224日将补贴资金39750元,下拨至贵公司账户。

3. 2020年贵公司申报渔业过冬棚补贴资金39750元。根据《关于印发<东莞市农业局、财政局、海洋与渔业局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东农〔20175号),补贴资金实行跨年度补贴,即2019年底至2020年初申报单位提出申报,经审核核准公示后,我局于20208月申报财政预算, 2021年按程序给予补贴。

 

东莞市农业农村局

202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