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如何更改
来信时间: 2018-05-10
内容: 我司广州泉盛餐饮有限公司东莞第一分公司近日办理工商事项变更时发现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为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但从取得营业执照后未变更过营业地址。请问如何进行撤销异常情况,与谁联系办理。
回复时间: 2018-05-14
回复内容:

 

您好,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应当将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依法办理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或者企业提出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可以重新取得联系,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查实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移出决定。

因此,您可向企业所在地的工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工商分局接到申请并核实后,在规定的时间内移出经营异常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