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东莞市石碣镇刘屋村美土地承包问题
来信时间: 2017-09-16
内容: 你好,最近我村正计划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份额按股权分配,我家奶奶(已去世),股权应归我们家,当时我爸爸已到村委签名确认,但昨天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下来了,我家奶奶的那一份股权没有分配到我家,而是分配到了我村负责该项目的村组长一户,该村组长表示是上级部门出错,现在更改不了,望相关领导及有关部门核实和处理。我奶奶姓名是梁瑞。如相关部门也无法处理,如相关部门无法处理,我等将曝光媒体。
回复时间: 2017-09-30
回复内容:

 

东农信复字〔20185

 

局长信箱事项答复意见书

 

刘嘉辉:

您好!来信已收悉。您反映石碣镇刘屋村在实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过程中误将您奶奶梁瑞(已故)股权所占承包经营权份额分配在该村副组长名下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经向镇村了解,该副组长为您的姑父,梁瑞生前股份是登记在您姑父一户名下。梁瑞故后,相关法定继承人未按法定程序规定办理继承手续,而本次确权按照股东信息进行登记,因此,梁瑞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与该村其他已故人员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一样都是先登记在其生前所在户口里,待相关法定继承人依规定办理好继承手续后,再进行过户。此前,刘屋村委会已经就您的诉求与您沟通说明情况,并取得您的理解。

特此回复。

 

东莞市农业局

2017年930